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法轮功学员杨淑华的家属发现她已经多日去向不明,下午三点去回澜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警察问杨淑华是不是出外打工去了,各种询问之后,又到处指使家属自己去想办法。家属说是来报案的,要求立人口失踪案。警察说案子不是想立就能立的。
六月一日上午,家属又找回澜派出所,有一警察说杨淑华转到看守所了,转成刑事拘留了,是皂角派出所和国保大队还有“610”办的案。家属又到皂角派出所,皂角派出所的所长张云说:“有条条款款,到了时间要通知你们。”“你们不要去东找西找了,该判刑就判刑。”“案子是和国保大队一起办的。”
家属经过多次周折,才得知杨淑华被警察绑架、非法关在拘留所,后又转到看守所。期间没有得到任何通知。家属转而到“610办公室”。610的副头目黄朝勇不在,610的易尊会说她们不知道,要打电话问。
六月二日上午九点过,家属又到610办公室,黄朝勇又不在。家属问黄朝勇为啥又没有上班。易尊会恶狠狠的说:“难道别人为你这点小事还要来?”家属说,为什么他昨天不上班,今天又不上班?
杨淑华的八十三岁的老母亲见他们故意回避,就坚持要在610办公室等到见到女儿。杨的姐姐因为工作忙,就实时离开。杨淑华的姐姐说,我的母亲八十三岁了,她要在这里等她的女儿,请你们照顾。易尊会拍桌子大喊:“你们炼法轮功的死在这都不关我一分钱事。”
下午,610找来的四、五个警察,强行把杨淑华的母亲扭上车,劫持到广汉西高镇派出所,叫杨淑华的哥哥接回家。老人被几个年轻人推攘得腰酸背痛,手背发紫。
六月三日上午,杨淑华的家属再次到610办公室,见到了黄朝勇,要求黄朝勇放人。黄朝勇说:“你说放就放?皂角派出所和国保大队“办的案”,你要去找国保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