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凌源大法弟子在经济上所承受的损失巨大,除了勒令交纳的有名目的罚款、保证金等项之外,本市大法弟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3万2千4百25元,其中一大部份属于家属在营救大法弟子过程中用于请客、送礼、托关系,这部份钱几乎都进了公、检、法人员的个人腰包。
2.以罚款、保证金的手段勒令大法弟子交纳的人民币总计数额高达48万4千9百33元,绝大多数没有任何手续,个别的只是给了张白条子,实际数字更高。
凌北派出所:62930元,直接责任人:所长司继成,他曾扬言说警察打人正当,恶警李凤山、李新海、刘志文和指导员刘少泉紧随其后,主要负责绑架大法弟子
凌北镇派出所恶警李新海,在凌北派出所所长换任三届的情况下,他都充当迫害大法弟子的急先锋,直到目前仍然不知悔改,积极参与绑架大法弟子。
在大法弟子无辜的被残酷迫害的六年中,李新海积极带头抓捕大法弟子,打人、抄家、罚款、拘留、劳教、判刑以及送洗脑班。
2001年10月5日傍晚,由李新华、李新海两人把凌北大法弟子李淑明送进了拘留所。李淑明被迫害至耳聋后,是李新海把她送去拘留后又被非法劳教的。
2001年10月的一天,辽宁朝阳市大法弟子(姓名待查)。她一人在家里做家务,突然凌北镇派出所李新海等七八个恶警闯入她家,问她炼不炼功,她说:“炼。这时派出所一恶警给她戴上手铐,其它几名恶警在屋里乱翻,把她的录音机、炼功带、《转法轮》一书,给抄走。
2001年12月,大法弟子陈玉被李新海、刘世文等绑架到第二看守所(洗脑班),非法关押20多天。2002年10月9日,所长刘俊臣、恶警李新海等十几人于晚上9点多钟翻墙进院,把他又一次强行绑架到拘留所。2003年1月9日,被送到朝阳教养院非法劳教。
2002年11月的一天晚上,恶警李新海与本村村委会的姚福田突然闯入大法弟子宫玉荣家中,宫玉荣因惊吓过度,昏迷过去,十天未能起床,输液治疗未见好转,半个月后含冤离世。
2005年9月20日恶警李新海带人到凌北镇办砖厂,绑架了在此干活的戈沟大法弟子冯国富,非法关押在凌源市看守所。
大约在2006年5月11日被凌北镇派出所所长刘俊臣、恶警李新海非法绑架大法弟子周万富,现关押在凌源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被放回,仅隔七十天后,杨青正在工地干活,又被凌北派出所李新海等人绑架。几天后又被送往朝阳教养院迫害二年。二零零四年六月被放回。教养院让回家后到凌北派出所报到,他没去,但他心情始终压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