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89961
中文姓名:
佟常清
姓名拼音:
Tong Changq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沈北新区政法委
工作单位地址:
区号:024
地址:辽宁省沈阳辉山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明珠路1号,邮编:110164
书记:宋承贵18240206358
前书记:慈维德 88044388办、13604189988;孙永刚13940577799、88086343、89608369。
副书记:佟长青13840383926、88043049;关文杰13709856052、89869775、89863958;刘欣13889108810。
副书记(610主任):刘欣13889108810
610副主任:高洁13940082288
610人员:董绍强88087996、88041870;孟凡东88087996办、88041870。
维稳办副主任:关学军13998261253、89869715、89621231。
近照:
家庭住址:
佟常清13840383926,办024-88043049
迫害事实:
辽宁沈阳沈北新区政法委副书记。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午后,法轮功学员任秀琴将一张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盘送给虎石台镇原文化社区书记申英。没想到申英恶意陷害,她先找来单位五十多岁的男同事彭镇跟踪任秀琴,之后打电话给虎石台派出所,致使任秀琴被警察吴连勇、吴志诚绑架。下午二、三点钟,警察王大力、张雪闯到任秀琴家非法抄家。三月十三日下半夜二点钟左右,任秀琴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对于申英、彭镇陷害任秀琴的卑劣行为,政法委副书记佟常清专门开会“表扬”。之后沈北新区公安分局、虎石台派出所罗织罪名,把在任秀琴家抢劫的有关法轮功的书籍等私人物品加大数量作为迫害证据。沈北新区政法委、“610”操控沈北新区检察院,对任秀琴进行非法起诉、非法庭审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律师:我的当事人无罪——记沈阳任秀琴遭非法庭审实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14/律师-我的当事人无罪-31088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