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二庭:
谢军 010 68366073---3804
郝毅、付东明 010 68357516---3803
徐丽文、佟洁、李洋 010 68366074---3802
左海东 010 68366075---3814
马越、桥宏冰、李翊 010 68357499---3815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十点,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非法庭审崔红,历时近一个半小时。面对律师的无罪辩护,法官和公诉人非常恼怒,休庭时,对律师进行人身攻击。
开庭前,家属到场并要求进入法庭旁听,被法官郭亚军阻止。声称“做过笔录不让进”,律师提出疑问后,法官对律师出言不逊。
开庭时,法官郭亚军和公诉人王盛英屡次打断崔红的正当发言。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时指出;从崔红家非法抄走的法轮功书籍均为个人物品,属于正当持有,不能定罪;法官出示的监控录像没有相关部门的确认证明,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且录像内容无法辨认是否为崔红,故不能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