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事实:
江西省九江市水利局原党委副书记潘明华九月二十三日,因肝癌不治死亡。知情者都明白他对修大法的前妻江小英心狠手辣,遭了现世报。
大法弟子江小英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坚修大法,多次遭受邪恶迫害,仍坚持反迫害救众生。潘明华对此不受感动,反而十分恼火,在家庭中限制江小英的天赋人权,充当邪恶打手。当发现一切手段都不能使江小英“转化”之后,潘明华便于二零零三年,向六一零举报妻子,致使江小英立即被非法关进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 ——马家垅劳教所。之后,潘明华立即强迫江小英与其离婚。小英拒绝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恶警林琳马上“帮忙”代签。小英即将劳教期满时,同修找到潘明华, 请其看在孩子份上,通知一下小英老家的亲人前去接人(因以前出现过无亲人来接人,就延期迫害不放人),潘恶狠狠的说:“我才不管呢,等她去收尸。”潘明华怎知,等人“收尸”的却是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