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90254
中文姓名:
刘敏三
姓名拼音:
Liu Mins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郧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徐正明
地址:郧县城关兴郧西路8号 联系电话:0719-723204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郧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王贤刚,因迫害有“功”被评为省“先进”。因向学员家属索要钱财、借打压大法捞取政治资本、丧心病狂的对学员大打出手、恶毒攻击大法、肆意诋毁无限慈悲的李老师等罪行已经开始遭受恶报,出现胆结石症状,痛苦不堪。且其至今还执迷不悟还在逆天而行、继续作恶。

前任政保科科长,现郧县公安局纪检书记,610办公室成员尚政权因骗取大法弟子家属钱财,幕后策划、打压学员,采用一切最卑鄙、最阴险的手段欺骗、蒙蔽、毒害学员而至今被肝炎、脂肪肝、胃病等多种疾病困扰数月,虽经长期住院治疗,但却并没有什么好转。

2001年3月初,王贤刚、尚政权、刘敏三名凶犯到郧县某乡去抓进京上访的大法弟子途中车翻,三人均受不同程度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逆天而行,恶警遭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6/19151.html#eyeb1106-4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