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晚,禹城法轮功学员李爱喜、王秋菊、杨金菊和冉秀梅在禹城市被禹城十里望派出所恶警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了一夜,第二天上午十点被非法送至禹城市拘留所关押。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非法关押的第十四天),禹城国保大队队长牛金山等禹城七、八个警察,开车押送王秋菊等四人到德州市体检,牛金山费尽心机折腾,德州市看守所拒收杨金菊和李爱喜。只好转送往禹城市拘留所企图继续非法关押。禹城市拘留所以最多拘留十五天,超期不符合拘留时间拒收。牛金山只好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李爱喜和杨金菊回家。
六月二十三日,王秋菊的丈夫与冉秀梅的丈夫一起去禹城市国保大队要人,国保大队牛金山和副队长范学锋说,他们正在整王秋菊和冉秀梅的材料,往禹城市检察院报,让检察院看看够不够判刑的条件,还声称不够就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