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82
编号:
E000090454
中文姓名:
董前志
姓名拼音:
Dong Qianzh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龙泉驿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龙泉驿检察院批捕科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651、邮编:610100
检察官:林方旭 电话:84849008
近照: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省、市、县):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蜀鑫东路51号1-2-505
500231198703120413
18000585220 028-84601367
迫害事实: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成员。

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法轮功学员赵帮海、李常秋夫妇在成都市龙泉驿区被非法抓捕。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在龙泉驿区法院遭非法庭审,法官全学强、龙泉驿区检察院成员董前志(公诉人)。

当日,龙泉驿区法院门里门外都安排了很多警察与便衣,上午,旁听席都是他们安排的人,只剩下四个位置,家属才可以坐,据悉,旁听席上的人都是他们雇来的。

在法庭上四位正义律师为夫妇二人做了无罪辩护。法官和公诉人多次打断律师和赵帮海、李常秋的发言,整个过程不能涉及敏感话题。

律师指出公诉人的证据不足与证据有造假的可能性,律师们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赵帮海、李常秋。然而法官还是违心的宣判,赵帮海、李常秋均被诬判了七年。

赵帮海、李常秋夫妇被绑架后,家中留下八十多岁母亲,一位残疾妹妹,与十五岁的女儿,家中惨景可想而知。

然而,她们却多次遭到龙泉驿区防范办的人指使社区工作人员与房东的骚扰,赶她们走,防范办的何勇还说:“龙泉驿区不欢迎炼法轮功的人。”赵帮海的母亲出门都有人跟踪,监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成都赵帮海、李常秋夫妇均被非法判刑七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24/成都赵帮海、李常秋夫妇均被非法判刑七年-31297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