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新春于二零零零年四月去了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在北京地下通道被警察给抓了,警察把李新春送到七台河驻京办。当时是七台河“610”头子毕树庆和其他三人在场,把李新春扣在床上,李新春开始绝食,他们就给单位打电话,李新春于五月十三日被东风矿保卫科王爱民带回当地。于十五日被保卫科孙玉龙、韩永江送到市行政拘留所,在那里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在这过程中家人怕他们打李新春,给戍企分局局长买烟,又请孙玉龙、韩永江他们吃饭,花了三百多元钱,十五天后又交拘留所伙食费450元,其实也没吃那里的饭,因为一直绝食。这些花销对李新春们这上有老人,下有孩子上学的低收入的家庭来说,真是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