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青龙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徐永凡,当天上午九点多青龙法院所谓“公开”审理,只有一个小时左右草草收场,只有家属,还有青龙公检法的几个人参加。
青龙县检察院指派助理检察员马洁出庭,指控徐永凡利用自己家的电脑、打印机制作宣传法轮功的台历,台历芯、有宣传法轮功平安符的挂坠,等等多少份多少份,要运往青龙县土门子镇水泉村的韩耀春家。
徐永凡最後被非法判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