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90631
中文姓名:
马宏伟
姓名拼音:
Ma Hongwe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抚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丹凤街4号
邮编113008
值班电话:52421206 办 公 室:52427308
传真:2420291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院长 于海波 57567199/52426080
副院长(常务)郭冕 57567099/52428190 18604139388
副院长 赵建华 57567066/52428910 18604139566
副院长 罗跃辉 57567166/52424250 18604139766
副院长 李浩
刑事庭庭长 王荣国 57567101 18604139676
刑事庭副庭长刘展57567171万福海57567126(二人参与刑事审判)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抚顺市新抚区法院。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抚顺市新抚区法院的马宏伟,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判贾乃芝十年徒刑(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法院─刑事判决书─(2003)新刑初字第66号)。荒唐的是,连谎言起诉书没有的内容,也能在判决书中出现。可见他们对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讲法律,随心所欲,想判多少就判多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5/9/遭十年牢狱迫害-抚顺市七旬贾乃芝再遭绑架-386398.html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31/遭冤狱十年-辽宁抚顺贾乃芝控告元凶江泽民-31026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