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成河已被追查国际立案追查,已上法网恢恢恶人榜,恶人编号E000090656。
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上午八点半,三河市法院第三次开庭,对法轮功学员文杰、马维山非法庭审。法院周围早已布满了特警、法警,在法院东大门前面,有三河市政法委书记崔浩泉,三河市“六一零”主任国立臣,三河公安局副政委刘学文,国保大队队长石连东,教导员乔春江,副队长贾志学、刘勇、孟海宏、李伟等都到现场指挥。
庭审一开始,文杰见自己的律师王宇未到,问法庭通知王宇律师没有?法庭明明知道王宇律师已经被非法刑事拘留,却欺骗说已经送达通知;辩护人李仲伟律师要求法庭,出示送达王宇律师出庭通知的证据、王宇律师如何回复的证据。法庭庭长马成河多次强调,已经送达王宇律师手上,却拿不出任何证据。
就要求回避问题,董律师向庭长马成河提出,依据刑诉法规定,要求合议庭有关人员回避,从三个方面阐明观点,理由充分有力。
律师指出,首先,合议庭人员都是共产党员,属于无神论者,不具备审理我的当事人--法轮功信仰人士的资格。因为无神论对有神论审理,会产生必然的偏见,必然影响审判的公平与公正性。
其次,审理我的当事人,超出三河法院的审理权限。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普通法院可以审理公民宗教信仰的案件,所以申请回避。
第三,公诉人在没有确切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就对我的当事人进行起诉,涉嫌徇私枉法罪,曾被当事人控告到廊坊市检察院,和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应当予以回避。
法官无言以对,被迫休庭二十分钟,后强行驳回请求并不许复议。
法庭出示的四组所谓证据,在质证过程中,一一被当事人和律师否决,法官常常无言以对,理屈词穷之际,只好说:“这个问题已经记录,合议时我们会予以考虑。”马维山反覆强调,你们的所谓证据到底和三百条有什么关系,说破坏法律实施,危害社会,受害人是谁?在哪?你们把他叫来对质,我如果真伤害了他,我认罪伏法。如果没有,你们就是蓄意错用法条陷害我。
下午两点半开庭。庭长马成河多次打断辩护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一直以强硬的态势推进庭审。律师发言时一再敲锤阻拦发言,特别是对董律师的关于信仰合法的一段辩护,更是横加阻拦,设置种种障碍,只允许律师简要说出证据的名称、时间、出处,要达到的意图,不允许陈述具体内容;遭律师抗议,就诡称后面再给你时间陈述。
下午五点半,再次休庭十五分钟。休庭期间,审判长马成河、审判员石少林,笑嘻嘻的来到辩护律师面前,与律师商量想加班、继续非法庭审,想今日草草了结此案。由于当事人身体不适、不能坚持,无奈只好结束非法庭审,再择日开庭。审判员石少林是此案的主审法官,庭审期间马成河很多时候要看石少林眼色行事。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河北省三河市法院宣布将于十一月五日上午九点开庭,估计是对王占青等四人进行非法宣判。马成河等人找马维山、康景泰去法院,马维山因故未到,目前(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康景泰已经收到非法开庭传票。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月二十四日,康景泰被挟持到司法局。河北卫视及《河北日报》记者等多人到司法局,问康景泰是怎么学的功、怎样转化的等等拍了几个镜头。十一月十二日河北卫视播放的视频,康景泰说的很多正面的话都被剪掉了,只保留他们认为有用的、可以抹黑法轮功的部分。十一月十八日,《河北日报》更是添枝加叶、严重歪曲事实报导此事。参与炮制诋毁法轮功视频的主要责任人:三河市“六一零”副主任刘文利、三河市司法局副局长雷建国、三河市司法局矫正股股长乔学松。致使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的主要责任人:三河市“六一零”主任国立臣、三河市“六一零”主任科员周青、审判长马成河、审判员石少林、审判员李莹、书记员张涛、记录员经学荣、公诉人芮爽、申倩芳、检察院书记员王朝阳。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上午九点,六十六岁的王莲双老人第一次被非法庭审,公诉人赵泽峰读起诉书时,故意大声宣读许多诬蔑不实之词,致使王莲双身体出现严重病态,经过律师一番据理力争,法庭不得不同意将王莲双抬走治疗,非法庭审被迫中止。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河北省三河市法院再次对法轮功学员王莲双非法开庭,非法庭审于上午九点十分开始,十点半结束。
两位辩护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庭审法官多次打断公诉人发言。
非法开庭一开始,审判长马成河就说:“法律问题,我们这些人都懂,就不用多说了吧?”律师说,我们是懂,可是你看看这些旁听的人,他们不知道咋回事,所以还是得说说。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三河市法院对王莲双老人草草宣判,非法冤判王莲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