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晚四点至六点间,郊区公安分局佳西派出所分别绑架了小靠山法轮功学员吴从国,糖厂法轮功学员杨佳丽、金丽华。吴从国当晚九点多被放回,杨佳丽被非法拘留十天,金丽华拘留十五天并被抄家,警察把金丽华家2台电脑、4部打印机、3套法轮功书籍、大小切纸刀各一台、4个小音箱及所有与法轮功相关的财物全部抢走。参与绑架的有郊区分局警察李爱国和佳西派出所警察沈飞。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中午车锦霞(别名:车红玉)去一名法轮功学员家学法时,被在此蹲坑的警察绑架。警察同时还绑架了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当日,他们三人被劫持到郊区公安分局长青派出所办案区,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因身体情况当晚被放回。车锦霞在被警察绑架时高喊:「法轮大法好!」警察认为她的喊声传出,影响了他们绑架前来学法的其他法轮功学员,因此对她报复性的酷刑加身。在郊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爱国的督导下,吴彬、李强等九个警察酷刑折磨车景霞一天和半宿,车锦霞被劫持到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长青派出所办案区,遭毒打、掐抠乳房、倒立劈腿、拽头发等酷刑迫害,给她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和身体损伤,现家人已将控告警察执法犯法的诉状递交到多家相关部门。
车锦霞被绑架的第二天,郊区公安分局警察给她丈夫打电话,说要去他家里看看,意思就是抄家,被她丈夫拒绝。但是,车锦霞丈夫下班回家后,发现家里已被抄过了。后来得知是郊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爱国带着警察去抄的家,不知警察是如何进的家门。同一天,警察也去车锦霞的父亲车维基(86岁)的家抄家,抄走计算机、打印机、刻录塔、插排、还有几百元钱等。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车锦霞的家人委托律师会见了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的车锦霞。律师在向阳区检察院阅卷时,检察院负责此案的人员告诉律师,车锦霞的卷宗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因“证据不足”,已退回办案单位,即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车锦霞的父亲和她的丈夫几次去郊区公安分局要人,副局长李爱国骗他们说案卷在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你们去检察院找吧,不敢承认检察院已将卷宗退回郊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