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号,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文铎(原临邑县人民法院院长)亲自带队,联合刑庭庭长李进生、法官许万彪组成了合议庭。律师及亲友辩护人多次提交了大量证人证言、证据,证明修炼法轮大法无罪,要求立即开庭公正审理,无罪释放李志强。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王彦芝被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法院非法庭审,冤判王彦芝四年。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山东德州法轮功学员王彦芝的二审辩护律师程海会见当事人,王彦芝身体状况很差,她强烈要求开庭重新审理。次日上午,王彦芝的女儿拿着《律师会见记录》交给了法官许万彪。
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下午,王彦芝的儿子在姐姐的陪同下,找代理审判员许万彪递交亲友辩护申请,打了很多电话终于见到了许万彪,但许法官说已过了提交委托辩护的阶段,没收,说案子马上要结了,交了也没用,也不能阅卷,也不能会见当事人,说开庭的可能性很小。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上午,王彦芝女儿去看守所办理让妈妈在亲友辩护委托书上签字的手续,回来后,给许万彪去电,许还是不收,说案子快结了。3月10日,无奈之下,王彦芝女儿拿着相关资料到德州市检察院去控告许万彪,他们不收。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二日 王彦芝女儿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德州中级人民法院、德州市人民监察院、德州市纪委监察局等主要部门领导用邮政快递邮寄了控告德州市中级法院和许万彪等人剥夺亲友辩护权的控告书,并请求监察部门责令德州中院必须重新开庭妈妈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