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澄江县检察院以刑法300条罪名向澄江法院非法提起公诉,公诉人为徐坚和赵蝉。案件经玉溪市中级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现一审终结。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澄江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四名法轮功学员,主审法官:杨爱斌、审判员:刘美菊、陪审员:李耀文。
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2015]澄刑初字第63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刘艳、袁轶群非法判刑三年,对杨惠兰、杨励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审判长:杨爱斌,审判员:刘美菊,陪审员:李耀文,书记员:孙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