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90863
中文姓名:
李耀文
姓名拼音:
Li Yaowe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澄江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澄江市法院
电话 :0877-12368 0877-6929661
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澄波路与抚澄大道交叉口西侧
邮编:652500
院长:张红胜
副院长:杨爱斌
直接迫害杨惠兰的法官:审判长:杨爱斌(现为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刘美菊,陪审员:李耀文,书记员:孙小芳。
迫害事实:
澄江法院陪审员。

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刘艳和袁轶群、杨励、杨惠兰去玉溪澄江游玩,被澄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于玉溪红塔区看守所,杨惠兰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澄江县检察院以刑法300条罪名向澄江法院非法提起公诉,公诉人为徐坚和赵蝉。案件经玉溪市中级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现一审终结。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澄江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四名法轮功学员,主审法官:杨爱斌、审判员:刘美菊、陪审员:李耀文。

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2015]澄刑初字第63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刘艳、袁轶群非法判刑三年,对杨惠兰、杨励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审判长:杨爱斌,审判员:刘美菊,陪审员:李耀文,书记员:孙小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28/昆明80岁杨惠兰被绑架-女婿遭暴力扭按-430135.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30/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法院枉法诬判好人-31487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