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90878
中文姓名:
李林玉
姓名拼音:
Li Liny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乳山市610办公室
工作单位地址:
主任:李林玉 电话:宅电0631-6665789、13153319501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乳山市六一零主任。

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冯夕兰在路上走,被乳山市国保队副队长王金禄和一外地口音的人将她拦下,要检查她的身份证。他们逼她上车,她不上,他们就把她抬上车。看守所的警察毕超要给她照相,她不照,找来几个小劳改把她按在墙上,她不穿囚服,看守所把她挂在墙上的铁环子上七天七夜。

这期间乳山国保队拉网式的排查她的住处,非法抄家,也不叫她本人到场。六月二十三日,她被乳山国保队弄到银滩山西饭店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期间参与的人有宋修彬,国保队指导员。乳山市六一零主任李林玉。荣成国保队长邢建平也参与了。威海来了两个不认识。此次负责她迫害她的是王金禄和宋修彬。

二零零六年腊月二十六日,冯夕兰被送往济南女子监狱,监狱拒收。回到看守所,她的身体已被折磨的非常虚弱。政法委书记兰胜强,「六一零」主任李林玉,法院等拒不放人。要强行给她做手术,遭到她的拒绝,最后绝食三十多天,她已出现生命危险,几次夜里睡觉差点憋死。后来她姐和她儿子到政法委、法院、看守所要人,最后看她不行了,他们认为她回家不死,也会成了废人,这才放了她。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5/遭劳教判刑迫害-山东乳山冯夕兰控告江泽民-31044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