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刘文华、刘欣荣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在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国保大队、新地号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至今(二零一五年九月)。两人的家属已聘请了外地律师维护两人的权利。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二点,刘文华家属及代理律师到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再一次要求行使阅卷权,被告知案件已经于当日上午移交昌邑区法院。
律师得知公诉人是张琳后,与其通电话要求面谈相关事宜,张琳不接见律师。律师在电话里质问张琳:你也是学法律出身,你知道拒绝律师阅卷是违法的吗?张琳搪塞:这是上面的规定,你认为我违法了你可以告我,上哪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