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戴振华和孙嘉庆闯到蛟河市一中,绑架刘延龙,最后把他送到蛟河市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蛟河市法院对刘延龙非法判四年,送到吉林省公主岭监狱迫害,监狱一直不让其妻子见面。也阻止律师见刘延龙。参与庭审的检察员:李静娜、审判长:牛绪早、审判员:沈红梅、审判员:初艳忠、书记员: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