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轮功学员李秀红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向最高检、最高法、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委员会邮寄了控告状,控告恶首江泽民发动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给自己、家庭、社会带来的灾难。四部门已于六月二十七日签收。
以下是李秀红在控告状中讲述自己和妈妈李凤英以及全家人在大法中受益和遭江氏集团迫害的事实(部分):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当地公安等部门人员一大早,把在姐姐家休养身体的妈妈从被子里叫起来,抓去通化市委党校。妈妈血压一天之内升至二百四十,可仍被关押一个月。我也在下班后被带去了党校关押一个月。我们每人都有一个本单位的人每天二十四小时陪同。开始不允许我与妈妈见面,理由是“怕串供”。后来妈妈血压太高,呕吐不止,在我一再要求下,才让我去护理。在妈妈血压这样高的情况下,二道江区六一零王磊岩对法轮大法、李洪志师父、对我们侮辱谩骂。还当着妈妈的面侮辱我:嫁不出。刺激妈妈,使血压如此高的妈妈情绪激动,时刻都有生命危险。
在那里,我们被强迫看污蔑大法的书、电视、文艺演出(演出中刚开始骂李洪志师父和大法,音响器材就烧了,被迫停止),在此洗脑班开班的前几天主要负责人,政法委书记王世宜的儿子在车祸中死亡。
妈妈和姥姥对大法始终坚定,但由于失去了正常的修炼和生活环境,在各种压力和折磨中,妈妈身体每况愈下。二零零七年六月,妈妈和姥姥在十三天内相继去世。当时妈妈年仅六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