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上午八点多,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院门前有十几辆公、检、法部门警车,法院门口布满了特务和便衣警察。法轮功学员陈宏女士即将被非法庭审。
陈宏的家人及亲友们进了大门,都被一一查验、登记身份证,并被录像和搜身,然后进入审判庭。
工作人员宣读法庭纪律后,由公诉人时慧杰(女)宣读对陈宏的非法指控。时慧杰指控陈宏家有四台打印机、一台塑封机,以及大量《明慧周刊》、《正见周刊》等物品,从而认定陈宏利用什么组织、散布法轮功信息,指控她犯有破坏法律实施罪。
陈宏对此予以否定。她说:法轮功没有组织,更不是邪教组织。我炼法轮功是为祛病健身,我认为法轮功好,这怎么能破坏了法律实施呢?
公诉人时慧杰提议审判员对陈宏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许律师辩护说陈宏无罪,要求审判员无罪释放。最后,审判员石岩宣布说:“择日再判,休庭。”说完就匆匆走了。陈宏被非法押回看守所。
而陈宏的家人和亲友一走出法庭,又被法院安排的公安、特务人员围追录像,离开法院很远才甩开。这之前在庭审期间,陈宏的母亲因为晚到几分钟被挡在门外不准进,最终费了很大周折才让进的。而在开庭前,许多亲友早早就到了却不让进。这还不算,门前一帮特务追随着她们录像,一直追进一家商店里,直到店主谴责他们才离开。
下午,陈宏的家人和律师再找审判员石岩,想进一步交涉、劝善,石岩却没上班。家人把劝善信留在了法院收发室。
法轮功学员张万杰、甄淑兰和吕凤荣在二零二二年春天被绑架,被“取保候审”放回。一年后(二零二三年),张万杰、甄淑兰和吕凤荣又被继续构陷,目前构陷案已到法院。主管迫害她们的检察官叫时慧杰。龙华路派出所负责构陷张万杰的警察叫侯峰,期间铁南派出所马姓所长骚扰过张万杰。龙华路派出所构陷甄淑兰的警察宋佳伟。此案主要负责人是铁峰国保大队大队长史智杰和副大队长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