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62
编号:
E000091154
中文姓名:
徐新月
姓名拼音:
Xu Xinyue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佳木斯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佳木斯劳教所电话:0454-
所长室 姜作奇 0454-8891998 0454-6112001
副所长关德君 0454-6112005
副所长徐利峰 0454-8892055 0454-6112006
政委 付茂森 0454-8891890 0454-6112002
副所长姚德彬(退休)0454-6112003
副所长孙德宏(退休)0454-6112004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佳木斯市劳教所警察。

二零零二年八月中旬的一天,因为刘延常教同修背经文被发现。

小警察徐新月给他们做笔录,问:“打人了吗”?时间,地点,经过全没有。刘延常明白打人是个别警察授意的,兜不住了,做笔录那是走形式,给人看的,所以他问了这一句话就走了。第四天头上,刘延常写了一个遵守所规所纪的条,被放回去了。

第二天早晨一想不对劲,怎么能遵守他们的规矩呢?得把那条撕掉。这样刘延常就又炼功了,又被带到办公室。大队长刘宏光问:昨天写的你忘了?又炼啦?!我拿给你看看。他顺手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字条递给刘延常,刘延常一看正是,唰唰就撕掉了。刘大队长大惊:“你还敢撕?!”对刘延常的太阳穴左右开弓打了起来。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4/黑龙江省同江市一级教师刘延常遭受的迫害-31409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