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保定市白沟镇法轮功学员张玉华被非法判刑七年后,提出上诉,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 保定法院派人到看守所宣布二审结果,宣布维持原判。
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谢燕益律师,作为张玉华的辩护人,通过对本案的证据、事实、相关法律进行分析,认为对张玉华涉嫌破坏法律实施一案,二审法院应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对张玉华作出无罪判决。
鉴于,张玉栓、翟静作为张玉华枉法裁判一案的公诉人,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根据、没有法律依据明知张玉华的无辜却枉法起诉导致当事人被枉法裁判的恶劣后果,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枉法追诉罪、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