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五年六月上旬,青岛法轮功学员陈广霞一审被潍坊市法院诬判4年,陈广霞提出上诉,二审减刑半年,同时青岛法轮功学员张孟雷与高密市法轮功学员均减刑半年(刑期改为两年半)。
目前陈广霞一条腿没有知觉,仍不能走路,另一条腿也有轻微伤。律师接见时,陈广霞自己出来,约有两个小时。律师已上法院递交了监外执行申请书。陈广霞的家人打电话询问潍坊市法院,潍坊市法院人员敷衍推脱。
何大勇也是二零一七年九月份非法维持寿光市纪台镇大法弟子魏兰英二年原判的法官。现在魏兰英在山东省济南女子监狱受迫害,被强迫吃不明药物和几次被迫害住院。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侯镇大法弟子王春景,被寿光市法院法官董凤丽、公诉人曹卫东非法判五年,王春景不服一审非法判决,上诉至潍坊中级法院,已立案。法官是:何大勇,与2017年非法维持原判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纪台镇大法弟子魏兰英是同一个法官。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法轮功学员李明霞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罚金2万。审判长朱跃纬,陪审员:刘清华、石建新,法官助理郑云龙,书记员杜玉玲。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日,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何大勇,审判员李桂霞、高兴东,书记员:杨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