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日上午,钱粮湖天星村的法轮功学员刘国锦,正在岳阳一酒店打工、上班,钱粮湖镇司法所所长李旭东和钱粮湖天星村的支部书记严清培、治安主任向金元,找到刘国锦,并绑架到岳阳南湖湖滨,一个自称姓刘、610办公室的,逼着要刘国锦写所谓的“三书”签字,还说:“这是上面安排的任务,他们分了五个任务,只要签了字就再不找你了”等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