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91567
中文姓名:
韩同顺
姓名拼音:
Han Tongsh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黄岛区长江路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长江路派出所:
地址:开发区钱塘江路567号,邮编266555,区号0532
丁 伟 所致13863918298
张鹏路 原所长66581501、13905429567
侯德赞 指导员66581502、13963959555
赵新军 暂住站站长66581529、13780669670
韩林学 联防中队中队长66581523、13573244345
迟 明 暂住站副站长66581523、15853268821
朱志安 副所长66581506、13854223311
兰雷刚 副所长66581505、13668882177
张 腾 警察66581513、13675427255
韩同顺 警察66581510、13963942016
程传文 警察66581100、15963210888
王 鹏 警察66581510、13853207977
步 强 警察66581510、13953230017
张磊东 警察66581511、1867893558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长江路派出所警察。

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傍晚十七时许,由黄岛区公安分局长江路派出所、国保大队、「六一零」办公室等部门组织十多人,突然闯入王占所家中,翻箱倒柜,非法搜查,劫走了修炼用的法轮大法书籍八本,MP3一部,王占所作律师工作家用计算器(兼容机)一台,激光多功能一体机一台,彩色喷墨打印机一台,EPSON打印机一台,王占所四打印纸十包,笔记本计算机一台,读卡器两个,U盘一个,扫描仪一台,个人用手机三部,收音机两部,网络用王占所DSLMODMG一部,无线交换机一部,人民币一百一十一元,还有其它物品若干。在长江路派出所里,王占所向刑讯逼供的警察韩同顺等索要「扣押物品清单」,他们不给,在王占所强烈要求下,他们才给了复印件。

三月四日当晚,他们把王占所、宋吉玲、王侠和李倩倩四人绑架到长江路派出所,分别单独关押,刑讯逼供。警察韩同顺、潘龙海为了逼取口供,强制给王占所上背铐,把王占所的两臂从背后铐到刑讯特用的椅子上,时间长达一夜一天(二十四小时),致王占所的双臂此后四十多天举不起来。宋吉玲、王侠也分别被上铐逼供。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5/高级法官王占所和家人控告元凶江泽民-31192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