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傍晚十七时许,由黄岛区公安分局长江路派出所、国保大队、「六一零」办公室等部门组织十多人,突然闯入王占所家中,翻箱倒柜,非法搜查,劫走了修炼用的法轮大法书籍八本,MP3一部,王占所作律师工作家用计算器(兼容机)一台,激光多功能一体机一台,彩色喷墨打印机一台,EPSON打印机一台,王占所四打印纸十包,笔记本计算机一台,读卡器两个,U盘一个,扫描仪一台,个人用手机三部,收音机两部,网络用王占所DSLMODMG一部,无线交换机一部,人民币一百一十一元,还有其它物品若干。在长江路派出所里,王占所向刑讯逼供的警察韩同顺等索要「扣押物品清单」,他们不给,在王占所强烈要求下,他们才给了复印件。三月四日当晚,他们把王占所、宋吉玲、王侠和李倩倩四人绑架到长江路派出所,分别单独关押,刑讯逼供。
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晚,王占所、宋吉玲、王侠皆被刑事拘留,王占所、王侠先后被绑架到黄岛区公安分局看守所,宋吉玲被民警宋平等绑架到青岛大山看守所,因身体原因,看守所拒绝接收。宋平气急败坏的说:「宋吉玲,你别想有病了就送不进去(指看守所),死也得叫你死在看守所里!」
二零一零年三月六日,副所长潘龙海、民警宋平等又把宋吉玲劫持到青岛市海慈医院,托关系开虚假证明,再次到大山看守所。但是看守所怕担责任还是不收。潘、宋等民警只好把宋吉玲拉回黄岛,送到青岛开发区第一医院住院治疗,并由刑事拘留改为监视居住,每天白天夜晚派六名警察分两班轮流在医院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