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47
编号:
E000091604
中文姓名:
王兆江
姓名拼音:
Wang Zhaoj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黑河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黑河中院刑一庭庭长王兆江13604560386
黑河中院: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11号
院长刘锁星18004568777办0456-8297001
二审审判长是刑一庭的王兆江13604560386
近照:
家庭住址:
王兆江13604560386
迫害事实:
黑龙江黑河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长。

黑龙江嫩江县法轮功学员王彦友一案被枉判十年。现已进入二审阶段。2015年10月23日家属将陪同律师前往黑河中院阅卷。主办此案的审判长是刑一庭的王兆江。

2015年11月6日在嫩江县法院非法二审,庭审前戒备森严,多名警察对旁听者二次搜身。二位律师唐天昊、马连顺为王彥友做无罪辩护。审判长黑河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王兆江三次阻止律师讲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只允许围绕公诉方提供的所谓证据辩护,黑河市检察院公诉人陆小蕾(音)在非法开庭后,第一点就要求维持原判,第二点套问老人看多少年新闻联播,应该知道法轮功所谓的“违法”,律师反问公诉人新闻联播等于法律吗?嫩江县公安局政法委一名便衣在法庭后排监听。

非法庭审结束时,律师再三请求审判长,让王彥友看亲人一眼,警察不许家属站起身,审判长命令迅速将王推出法庭。整场庭审从王彦友进入法庭到庭审结束,家属与王彦友正面相对不到8秒钟。二审可能一周后有结果。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9/被诬判十年-王彥友被非法二审-318893.html
黑龙江嫩江县法轮功学员王彦友一案进入二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0/24/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318034.html#15102404246-8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