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法弟子李义强正在家中看书,大凌河公安分局警察徐立新、孟凡贵、刘仞闯进家,问还炼不炼功?李义强回答:炼!徐等三人将李义强绑架到大凌河公安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宣布行政拘留十五天。李义强对拘留决定不签字并申请行政复议,他们不仅不予理睬,还直接用警车把李义强送到凌海市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