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训队改称十一监区,监区区长胡秀丽、李慧菊,副区长邓桂霞。李慧菊及副区长徐玉美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在押人员中有五十人是社会犯,在这里叫“连号”,警察利用“连号”配合搞迫害。为了封闭、间隔法轮功学员之间的信息,不许公开叫法轮功学员的名字。也不许法轮功学员叫她们。被非法关押在这里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一百二、三十名,都没有生产劳动任务,整天被狱警、刑事犯、犹大,根据监区长徐玉美的指使使用各种手段迫害和谎言集中洗脑,承受着巨大痛苦。被枉判的法轮功学员进监区后,由已转化者(叫做”帮教”)胁迫写所谓“五书”,被诬陷、恐吓、引诱、欺骗等手段强迫承认被强加的罪名。监狱反复播放诬陷法轮功的光盘,栽赃陷害,加上所谓“专家学者”讲座,从早六点一直播到晚九点,还要求写所谓“揭批”文章。“五书”有样板、照抄。揭批有固定条款,具体事件不限,但谩骂法轮创始人、决裂法轮功的内容必须写。每天由大组长收看。符合邪恶要求的进大组活动,认为写的不行或坚持不写的则关小号迫害。有三十个小号,法轮功学员在小号被强制在小板凳上坐军姿,限制大小便、限制洗漱,限制睡眠。动一动要打报告,连号找茬训斥。一个小号七、八平方米,两床一桌一便池,墙上挂一电视,一影碟机,监狱利用电视播放编造的洗脑材料,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利用乡情、友情、亲情消磨法轮功学员的意志。利用伪宗教人士、哲学痞子、邪悟人员,断章取义攻击大法,人身攻击法轮功学员和大法创始人。
在禁闭室的生活上,他们也虐待吴秀华们,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监狱食堂改善生活,吴秀华们看到值岗的刑事犯在吃鸡腿,而给吴秀华们半餐缸鸡汤,里面没有一片肉。有一个刑事犯叫徐建的,看见值岗的在吃鸡腿,就把半缸鸡汤从小窗口泼出去,拿着饭缸砸禁闭室的门,一边砸一边喊:为什么虐待我们!随后值班的十一监区区长李慧菊,叫来监狱巡警,不知用的是什么东西,只听徐建惨叫一声,就再也没有动静了,接着整个禁闭室都是很呛的烟雾。
山东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那儿对大法弟子行恶的成员有:监区长:李慧菊;副区长:徐玉美、孙苹;教导员:邓济霞;狱警:刘瑞雪、李路玲、于建华、孙丽、伊力、苏越、慕琼博、姜燕美等。
山东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当时是由李慧菊(十一监区区长)、邓济霞(十一监区教导员)、徐玉美(十一监区副区长,主要从事转化迫害)为首的十二人组成的班子。在她们的具体操纵下,尤其徐玉美(专管迫害法轮功的)、邓济霞的授意下,由一些邪悟者及刑事犯组成转化团,利用她们想尽快减刑、减分和早日回家的愿望,唆使、怂恿那些犯人折磨法轮功学员,大组长则是由最邪恶、最没人性的人担当,她们的转化手段极其邪恶。
李慧菊(女,十一监区监区长)、徐玉美(女,十一监区副监区长、主任科员)、汪洁(女)十一监区副主任科员被评为二零一五年度山东省监狱系统个别教育矫正标兵。
二零一七年十月份,潘伟被济南市历下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送往山东省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在监狱期间,潘伟多次被十一监区203监舍长韩莲凤搧脸、打嘴巴、拧耳朵、推搡、罚站,潘伟两次按监舍内的报警器求助均无效,反而变本加厉,第二次按报警器后被带到晾衣房罚站到晚上9点多,潘伟多次向检察院写检举信反映监区违法乱纪问题,监区长李慧菊、徐玉美不仅不解决问题,反而打击报复潘伟,连续四个月扣除潘伟的有效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