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市吴秀华被劳教三年。二零零一年七月被劫持到王村劳教所。
在王村劳教所,所长刘长增,男;教育科长肖华,女;三大队大队长陈翠萍,女;恶警李倩,指使包夹对吴秀华长期体罚:熬鹰、谩骂侮辱、暴力强制写转化书,长期罚站,面向墙壁,两腿并拢立正站立,脚下画一个圈,稍微动一动或脚出了圈外,就遭到谩骂侮辱;白天黑夜不让睡觉,包夹两人一组,两个小时一换,车轮式的折磨,稍一打盹,就被拽一下或被大骂,长期的罚站,吴秀华的腿肿的上厕所都蹲不下,脚肿的大号拖鞋都穿不下,就光脚站在地上。这种不让睡觉、无休止的打骂长达一个月之久,精神、肉体几近崩溃被迫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