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蛟河市法轮功学员杨永梅,日前遭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法院没有通知律师,律师去会见杨永梅时才得知此情况。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下午,法轮功学员杨永梅、王辉在对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过程中,被民主派出所警察李龙、刘志林等绑架,杨永梅身上携带的590元现金被抢。当天晚上十一点,杨永梅、王辉被劫持到蛟河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但是警察直到四月二十日也没有通知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