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91744
中文姓名:
孙兆强
姓名拼音:
Sun Zhaoq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蛟河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蛟河市看守所接待人员:陈嘉瑜(参与造假迫害)
蛟河市法院执行局长室: 0432-7256993
蛟河市法院法警大队队长室: 0432-7256889
蛟河市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室: 0432-7256940
蛟河市法院审判监督庭: 0432-7222665
蛟河市法院执行科科长室: 0432-7256893
蛟河市法院档案室: 0432-7256855
蛟河市法院副院长室: 0432-7220403
蛟河市法院审判管理室主任室: 0432-7256913
蛟河市法院林业审判庭: 0432-7224768
蛟河市法院书记科:
科长:吴庆莹
书记员:王辉、徐丹丹、王东梅、郑好、李鑫、鲍静(非法审判大法弟子时的书记员)、王晶、王兵兵
蛟河市法院刑事庭:
庭长:朱序早 (迫害大法弟子的事主要由他负责)
刑庭人员:初艳忠、沈红梅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吉林省蛟河市法院庭长。

吉林省蛟河市法轮功学员杨永梅,日前遭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法院没有通知律师,律师去会见杨永梅时才得知此情况。

家人为杨永梅请了律师。从二零一五年五月至十月份,辩护律师多次去蛟河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提交代理手续委托书等,却一次次地被拒门外。有一次正巧在法院见到主管此案的庭长孙兆强,律师说明来意,结果孙兆强立刻推辞有急事,让找另一具体办案人,却不告知姓名。辩护律师只好找到具体办案的科室,结果科室的人又让他去找门卫的保安,就这样被推了出来。

吉林省蛟河市法河沿村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德宽,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被警察绑架,九月七日前后遭非法庭审。日前被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主审法官法院刑事庭庭长孙兆强。

孙兆强,吉林省蛟河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二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据知情人透露,孙兆强跟多年前吉林市一起杀人案有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涉嫌严重违法,被带走调查。

二零一三年五月开始,孙兆强担任蛟河市法院刑事庭庭长期间,很多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甚至重刑,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勒索大量现金。作为当地主要主政官员,孙兆强对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8/吉林省2022年遭恶报的10名公检法、党政官员-455122.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13/吉林省蛟河市法院孙兆强遭恶报被查-445755.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8/吉林蛟河市法轮功学员李德宽遭诬判七年-377321.html
吉林蛟河法院暗箱操作 杨永梅被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2/吉林蛟河法院暗箱操作-杨永梅被非法判刑-31851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