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091859
中文姓名:
董绍兴
姓名拼音:
Dong Shaox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哈尔滨女子戒毒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0451-82424046 0451-82424093
哈尔滨女子戒毒所:
地址:哈尔滨市太平区先锋路副239号 邮编:150056
(戒毒劳教所地址:哈市太区先锋路副258号)

电话:0451-82412172、82424014、82424046
总机:0451-82412884
戒毒所一大队队长 赵伟 电话:0451-82424046
戒毒所副所长:陈桂清 0451-82424046、82424093、82412172、82424014
哈尔滨戒毒所二中队队长李全明0451-82424046
哈尔滨戒毒所管理科杨科长0451-82415994
法轮功劳动教养女队办公室0451-82424046
所长:刘勇义(男) 副所长:陈桂清; 教导员:宁丽新 副教导员:牛晓云
一中队队长:赵伟 指导员:孙宝莲 副队长:张玉苏 、 刘巍
管教:宋之雨(男)、张旭(男)、王丹(大)、王丹(中)、张春景、刘明、张力维
二中队队长:李全明 指导员:张丽 副队长:刘祝杰、王丽梅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哈尔滨戒毒所狱警。

二零零二年九月李淑春被判一年劳教,送到哈尔滨戒毒所迫害。劳教所狱警董绍兴拿着电棍,掀起衣服电李淑春的后背问“写不写揭批?” 李淑春不写,把双手铐在地环上,让蹲不起来,也坐不下;还指使包夹打、掐、骂被扣着的法轮功学员,用尽招数折磨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0/10/夫妻被迫害-大庆一家四口状告江泽民-31734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