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马力元、郝国芳、万铭芬被秘密开庭,被冤判三年。已被劫持到兰州女子监狱迫害。
负责庭审的是审判员朱生凯、书记员金钊、审判长邱小云、陪审员郝林。开庭时,万铭芬、郝国芳被从白银带回景泰,景泰法院没有通知她们的家人,她们的家人没有一个知道。此后万铭芬和郝国芳上诉。因她一切都不能自理,没有提请上诉。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白银中级法院作出非法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院受理人,审判长牛彩峰、审判员李复明、代理审判员万学恭、书记员胡敬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