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91891
中文姓名:
金钊
姓名拼音:
Jin Zhao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景泰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景泰县法院书记员。

二零一四年七月四日,景泰县法院将马和、马丽元、马祖福、郝国芳、万铭芬五名法轮功学员叫到县法院第一审判庭,由法院法官金钊向五名法轮功学员宣读非法起诉书后,将五名法轮功学员强行加戴手铐,马和、马祖福被强行绑架到景泰县医院非法体检,马和血压高达一百九十五,马祖福血压高达一百六十五,并出现心脏异常、胆囊炎、胆结石等症状。两人又被强行劫持到县看守所,看守所医生体检后拒收。后由县法院法官朱生凯办理取保候审。并说:“将马祖福二零一二年由国保大队长王存收的二千元取保候审金作为这次法院取保金,转到县法院。”同时,王存将马丽元、郝国芳、万铭芬三名大法女学员强行劫持到白银公安分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家人被逼无奈,马丽元家交一千元,郝国芳、万铭芬家各交五百元。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马力元、郝国芳、万铭芬被秘密开庭,被冤判三年。已被劫持到兰州女子监狱迫害。

负责庭审的是审判员朱生凯、书记员金钊、审判长邱小云、陪审员郝林。开庭时,万铭芬、郝国芳被从白银带回景泰,景泰法院没有通知她们的家人,她们的家人没有一个知道。此后万铭芬和郝国芳上诉。因她一切都不能自理,没有提请上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7/甘肃景泰县教师马力元自述被迫害经历-31053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