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91895
中文姓名:
彭钲云
姓名拼音:
Peng Zhengy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景泰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检察长:吴永鹏13519015686,办公室0943-5523094
主管控告的检察长:赵仁勇13893002272,办公室0943-5523985
控申科科长姓陈:0943-552200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景泰县检察院检察员。

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马力元请北京佳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律师做她的辩护人,为她辩护。七月二日,张律师到景泰县检察院找到当事人检察员彭钲云(女),为她做了无罪辩护,递上了《对马力元等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律师意见书》。此后听说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继续侦查的决定。把案件退回公安局,此事不了了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7/甘肃景泰县教师马力元自述被迫害经历-31053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