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十点多钟,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派出所警察袁杰和不知名的穿便衣的人,到林科吉上班的天瑞公司,把他“传唤”到青杠街道派出所。
下午,警察把林科吉写的控告信给林科吉看,并让林科吉把信指到照相。林科吉拒绝配合,警察袁杰就打了林科吉一耳光,把控告信往林科吉怀里一放就开始拍照。接着叫林科吉签字,林科吉一律拒绝。
于是警察拿出手铐,铐住一只手后,使劲扭,致使林科吉顿时一阵钻心的痛,这时有俩个警察就强行按住另一只手按手印。一会手就肿了,手背上也被扭出一条血口子。然后三个警察把林科吉押上警车,到璧山区公安局办拘留手续。天黑到了璧山拘留所。警察袁杰又拿出拘留手续让林科吉签。在威逼之下,林科吉签了进拘留所的字。
林科吉被非法拘留五天后,被迫在拘留手续和一张白条上签了字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