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一日,法轮功学员程光辉无故被凌源市国保大队队长陈志伙同沟门子镇派出所所长房志国、指导员赵任东等多人闯入家中搜查,抢劫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视频机、MP3五个、手机两部,U盘内存卡、光盘等私人物品,被绑架到凌源市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收取伙食费350元。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十点,凌源市国保大队张立平等三人伙同、沟门子镇派出所赵任东等三人,绑架了正在商店卖货的法轮功学员程连,并到程连的家中抄家,抄走师父法像、法轮图以及《明慧周刊》等物品。到派出所后,警察逼迫程连签不炼的保证书,程连拒绝。一点钟时将程连送到凌源拘留所。(详情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