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八日,法轮功学员王彦友被绑架时公安查抄的现金,落在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张宏利手里。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初,黑河市中级法院对于嫩江县法轮功学员王彦友被判十年一案做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王彦友已被送进北安监狱。
嫩江县法院刑事庭庭长牛树华不仅枉判王彦友十年冤狱,还拒绝退还王彦友家做生意兑换的一元、五元、十元面值没有法轮功标语的崭新人民币六万九千多元。家属对其劝善,牛庭长说不要和他谈善良,这些现金在嫩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张宏利那里。王家之前向张宏利索要过这些钱,他说等案子结束了就给,我不给你都犯罪。可案子结束后,家属去要回这些钱,张宏利说法院判没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