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44
编号:
E000092110
中文姓名:
魏本禄
姓名拼音:
Wei Benl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南岗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567号,邮编150009
哈尔滨市区号0451
局长:谷兆民
法制科科长:张耀斌
单保国(南岗分局罗力的办案人)

哈尔滨市南岗区国保大队电话:
队长室 0451-87664311
教导员室 0451-87664312
副队长室0451- 87664315
办公室 0451-87664174
0451-87664175
0451-87664176

邮政派出所电话:0451-- 53644168
荣市办事处武装部电话:0451--5300393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哈市南岗分局副局长。
一九九九年十月底,邹积超和一位同修一起去北京返家约二十多天后,邹积超单位与南岗公安分局勾结,将邹积超劫持到哈尔滨南岗拘留所非法拘留近两个月,期间邹积超遭受刑事犯的虐待,搜身、打骂、码坐、罚蹲、不让上厕所等。被非法关押四十多天的时候,犯结肠炎,便血,肚子绞痛,人极度消瘦出现晕厥。亲属要求放人,学院党委书记曹景春,副书记孟昭义与哈市南岗分局副局长魏本禄串通要求办案人刘刊押着不放。最后在家人及亲属的强烈要求下,分局看人不行了,才同意家人与亲属写联保书,交三万两千元押金,才解除刑拘,改由单位看管。单位派了两个人看着邹积超打算再接着押。最后经省医院检查,结肠部位赘生物为恶性。单位对邹积超的迫害才告一段落。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26/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教师控告江泽民-31960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