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鸿春住址:山东青岛市平度市今日家园
山东省平度市法院刑庭副庭长雷鸿春滥用职权,完全背弃证据裁判原则诬判法轮功学员。从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八年短短四年的时间,涉及多宗诬判法轮功学员的冤案。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日,山东平度市胜利村法轮功学员李国峰张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被绑架。十一月二十日,平度法院在平度门村看守所非法庭审李国峰(当年六十四岁),雷鸿春担任主审法官,诬判李国峰三年刑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平度法院又在门村看守所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瑞芹(女),雷鸿春仍然担任主审法官,非法判决张瑞芹三年刑期。张瑞芹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在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时,被平度明村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下午,平度法院在平度看守所(位于门村镇)对法轮功学员吕建国非法庭审。雷鸿春担任审判长。当天没有宣判。三月二十一日,平度法院下达非法判决书,吕建国被冤判两年并被非法要求缴纳所谓罚金五千元。
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李红蕾的家属去平度法院询问案情,家属给主管法官雷鸿春打了多次电话,他都不接。大约一个小时以后,他才给李红蕾的女儿打电话,约下午2点见面。约见后,雷鸿春颠倒黑白,法律从没规定法轮功违法,他却问家属「你认不认罪」,家属给他讲真相,他却反而说家属痴迷,并对家属说「你在这讲行、不许在法庭上讲」,并一再强调要把宣判李红蕾的女儿黄如莹的判决书发到其读书的青岛大学,宣判李红蕾的妹妹李新蕾的判决书发到其工作单位。
平度法院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在普东看守所对李红蕾、邱青华、王忠宇、徐建训、李新蕾、黄如莹非法庭审,又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在平度法院单独对邱青华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在山东青岛即墨市法院法官全体回避的情况下,青岛平度市法院诬判即墨市法轮功学员李红蕾有期徒刑四年,罚金四万;邱青华有期徒刑三年,罚金四万;王忠宇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已从普东看守所回家),罚金二万;徐建训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二零一七年八月六日已从普东看守所回家);李新蕾、黄如莹免于刑事处罚。诬判李红蕾等人的主审法官是平度法院雷洪春。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平度市法院在青岛即墨普东看守所第二次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锡玉。非法庭审从上午十点多开始,持续十几分钟后,法官雷鸿春匆匆宣布休庭。
王锡玉被非法判四年。判决书上写着:不得假释,并处罚金两万元。王锡玉不服非法判决,已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提交了上诉状。
律师气愤地说:“我没看到这么重的罚金,五千是最多了。还不得假释。太邪了。第二次开庭的证据都证明王锡玉修炼法轮功做好人。”
王锡玉的女儿去拿判决书时,法官雷鸿春声称:这是根据法律判的。亲友们质疑:“根据哪一条法律?律师都说是无罪的。”
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平度市东阁办事处后巷子村村民官忠基再被绑架,起因是他曾于二零一四年六月给当地百姓讲述法轮功教人做好人的真相。七月三日上午九点半左右,平度市法院在平度市看守所非法庭审官忠基,官忠基被迫害瘦了至少十几斤,被法警上脚镣和手铐进入法庭时,无力行走。历时1个小时。官忠基在法庭上陈述其炼法轮功后,身体康复,发(法轮功好的真相)资料是要让人知道法轮功好。并要求无罪释回。北京的张传利律师为官忠基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当庭未宣判结果。官忠基的儿子、弟弟及侄子参与旁听。有几名平度市东阁办事处后巷子村村委人员、平度市610(610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副头目国玉成及平度国保警察刘杰同时参与旁听。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平度市法院非法重判青岛平度法轮功学员官忠基七年冤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