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何丽霞被转到云南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里,何丽霞还两次被恶人构陷,被劳教所以「宣传法轮功」的名义,多次遭单独囚禁包夹房。第一次三个半月,第二次三个月零五天,每次都被非法审讯;第一次被非法审讯一次,(参与非法审讯的有三大队姓丁的副大队长,三大队狱警办狱警杨睿,专管中队狱警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