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刘春云因为诉江,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遭国保绑架,在神木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责任人:国保大队李艳军、辛军明。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法轮功学员刘建在自家店铺被神木县县国保大队队长辛军民绑架,当天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