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92245
中文姓名:
张洪忠
姓名拼音:
Zhang Hongzh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塘沽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 (即原“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塘汉路1-19号
邮编: 300450
乘坐833、834、502等路公交车在塘沽第一职业中专下车,北行800米即到;或乘坐132、134、521路在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站下车即到。(现好像因修路,可能132、134、521路也是在塘沽第一职业中专下。)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院长 :宋春香(宋春香原是塘沽法院院长,2013年12月调到滨海新区法院任院长。)

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刘振清

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 侯智(原“张海波”12月17日刚辞职)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路10号

近照:
家庭住址:
张洪忠022-65270991
迫害事实:
滨海新区法院法官。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星期四)上午,天津法轮功学员宋惠婵在滨海新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北京佳法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为宋惠婵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无力回应,法庭合议庭择日宣判。

在庭审一开始,检察院公诉人照稿念宋惠婵的所谓“犯罪事实”时,宋惠婵的父亲坐在最后,因听不清,只说了一句“听不清,请声音大一点。”而被张洪忠法官要求清出场,宋父不离开,就被法警强行拖拽出法庭。宋惠婵的小妹起来质疑法警对老人的野蛮行为,也被强行拖拽出法庭,并被六七个法警拖拽着一直拖到立案大厅的外面。由此法官张洪忠不顾宋惠婵和张律师的劝阻,强行剥夺了宋惠婵两位家属最基本的旁听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0/天津宋惠婵遭非法庭审-律师要求无罪释放-31859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