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巴彦国保大队于海燕、程淑媛到高淑霞单位,到家里欲实施绑架,一天往返3次,第二天又去单位骚扰,高不在单位。在此之前,巴彦县政法委610栾和峰、国保大队于海燕、程淑媛胁迫巴彦教育局对四名起诉江泽民的教育法轮功学员降一级工资,调离工作岗位作出行政处理,但还要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黑龙江省巴彦县龙泉乡大法弟子张金宝在龙泉镇里被绑架(因诉江)非法拘留十五天 。参与绑架者:国保大队长于海燕 、610办主任栾和峰、龙泉派出所所长安磊、副所长张树平、指导员张维彬。
巴彦县法轮功学员栾丽洋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去龙泉镇拉拉屯讲真相,遭恶人用手机拍照并将照片发给610主任栾和峰,栾和峰把照片传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于海燕,于海燕通知栾丽洋去国保大队,栾丽洋二十五日上午去国保大队给他们讲真相,她不听劝告,把栾丽洋送到哈尔滨鸭子圈非法拘留五天。
栾和峰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包括开除教育界大法弟子,送大法弟子去洗脑班,
“19大”召开前(二零一七年十月),李彦国要求全县零上访,将法轮功学员列为重点监视对象,派各派出所,街道社区监视所谓的重点大法弟子,大法弟子范淑芬老人到武桂芝家串门,被辖区兴华派出所警察绑架,李彦国伙同政法委610栾和峰,干事闻玉权指使兴华派出所诱骗张洪珠老人(70岁)到社保按指纹,将老人非法抓捕并抄家,之后派各派出所到能找到的大法弟子家里、单位照相,到大法弟子家门前蹲坑,怀疑大法弟子高福志与非法抓捕大法弟子有联系,又将高福志非法抓捕,现在将大法弟子高福志、范淑芬、张宏珠送检察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