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92449
中文姓名:
李博
姓名拼音:
Li B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唐山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唐山市建设路48号 邮编:06300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唐山市中级法院刑二庭。

陈立武被唐山市路北法院诬判两年半。目前(二零一五年)陈立武本人已经上诉。期间,唐山钢城分局国保大队长秦联军带人再次骚扰陈立武家属。现在陈立武的卷宗已经移送到唐山市中级法院,承办人:唐山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李博。

唐山市中级法院此案承办人是刑二庭法官李博。他在律师未阅卷、未会见、未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的情况下,通知律师本案不开庭审理,要求律师立即提交辩护意见。此做法已严重侵犯了陈立武的合法权益。陈立武已经向唐山中院提出李博和此案合议庭人员回避申请。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唐山市中院不开庭审上诉案 陈立武申请法官回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8/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8823.html#1511723473-1
唐山法轮功学员陈立武的卷宗已经移送到唐山市中级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0/24/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318034.html#15102404246-57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