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92465
中文姓名:
王海斌
姓名拼音:
Wang Haib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城关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848号,邮编:730020
电话:0931-8522817
近照:
家庭住址: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848号 邮编:730020
汪海斌,0931-8522817
迫害事实: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法官。

甘肃省兰州法轮功学员岳普玲、马福兰,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被兰州市国保大队市局二十六处绑架之后,八月十日被非法逮捕,十月八日市局二十六处将岳普玲、马福兰的构陷案件移送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主办检察官:代理检察员王陇、张静。城关区检察院已经将该案起诉到城关区法院。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甘肃兰州城关法院对兰州市法轮功学员王继霖、周巍、杨学贵、李福斌、郑恕、方剑平非法庭审。法院试图一早上就将六位法轮功学员的庭审草草走个过场,为此,法官汪海斌对周巍、杨学贵的家人要求做辩护人的申请口头否决,说是他一个小时能结束的案子,家属到场就无法结束。在周巍、杨学贵、李福斌的律师再三询问庭审的具体时间时,汪海斌还是称,周巍、杨学贵、李福斌的案子准备一早上就开完,具体哪一个案子在前就看谁先到就开谁的。

上午十点左右,对杨学贵、周巍的非法庭审,公诉人在庭审中的所谓起诉意见以及左证两位法轮功学员犯罪的构陷证据,在公诉人许娟宣读和出示的过程中,使在场的人看到许娟纯粹是一个法盲,在非法庭审中蓄意构陷两位法轮功学员,还以自己是公诉人的身份在法庭上肆意诽谤法轮大法。庭审到中午十二点,审判长宣布休庭,并未当庭宣判。

下午一点多,城关法院对李福斌、郑恕、方剑平进行非法庭审。李福斌委托的是北京律师,是无罪辩护,郑恕、方剑平的律师是兰州本地律师。方剑平陈述了自己以前身体不好,修法轮大法之后身心受益,李福斌写了长达十四页的答辩状,要求在法庭上宣读,却被法官汪海斌一再的制止,要求直接将答辩状交予法庭,却不让李福斌宣读。

李福斌坚持宣读,拿着自己的答辩状陈述自己为何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大法是正法。期间被汪海斌制止多次,李福斌一直坚持宣读,直到还剩最后几页时,旁边的法警将李福斌手中的答辩词抢走,交给汪海斌。汪海斌对李福斌说,你说的就是自己身体不好,修炼法轮功好了,就是这个意思吧。由于李福斌的身体状况,李福斌的律师准备向法院申请保外就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0/25/被冤判六年-李福斌遭兰州监狱残酷折磨-451130.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25/兰州周巍被非法庭审-女儿致信法官-354161.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28/兰州城关法院非法庭审六位法轮功学员-353068.html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欲对兰州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23/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1)-352885.html#178222312-38
构陷兰州法轮功学员岳普玲、马福兰的案子到区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22/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946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