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长 陈志平 检察院代检察长周江勇、单位座机电话:0335--7111599
检察长张兵
副检察长张铭生,单位座机电话:0335--7111101
检察长陈志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仅半个多月,秦皇岛卢龙法院就以年终所有的案件都要结案为由,对代忠民、郑艳华开庭宣判,非法判法轮功学员代忠民(戴宗民)七年、郑艳华三年。
卢龙县法院、检察院以罗列的一大堆所谓代忠民、郑艳华有法轮功的条幅有多少,有多少光盘,法轮功的宣传品有多少,打印机几台,空白光盘、真相卡片有多少多少,莫须有的罪名,冤判无罪的好人,并装模作样的告知两人要上诉,在十天之内二审开庭(此前秦皇岛市中级法院二审不开庭维持冤判卢龙县法轮功学员李凯三年半)。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非法庭审时,两位律师董前勇、唐天昊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两名法轮功学员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在法庭上指出,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法轮功无罪。
辩护律师董前勇就对没有信仰的秦皇岛卢龙县法院公诉人吕东提出回避,使整个法庭的人都感到很突然,而检察院、公诉人、陪审员、法院的审判长、法警、书记员等都感震惊与尴尬,好半天回过神来,审判长呵斥律师,不让律师讲要求回避的事,董前勇律师提出为什么要让公诉人回避: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对有信仰的人的指控,是有偏见、误解的,是不能站在公正立场上办案的;是没有资格对有信仰的人作出指控的,所以要求公诉人回避。
尽管审判长大声吼叫,蛮不讲理,辩护律师还是坚持不让公诉人出庭指控,无奈之下审判长王柄顺只好敲桌子休庭吃饭,然后又开庭,律师又提出回避,公诉人吕东说给检察院院长打电话说:我们这没有这样的法律。庭审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