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48
编号:
E000092555
中文姓名:
陈勇
姓名拼音:
Chen Y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滨海公安局滨南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滨海公安局滨南分局国保大队警察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山东东营胜利油田滨海公安局滨南分局国保大队警察(一名自称姓李,是个头目,该人未出示个人证件;一名叫陈勇)在胜利发电厂驻地的阳城派出所的配合下,以“诉江”为由,分别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电厂职工肖彦莉和胜南社区电厂幼儿园老师王秀莲。

两名法轮功学员均是在正常上班时间,被本单位领导从岗位叫走,由阳城派出所协助国保从单位强行带到派出所的。

当法轮功学员要求国保警察依法出示高检的委托书时,李姓警察谎说到派出所就给看相关的书面文件,他们有权“口头传唤”;陈姓警察则大喊:你懂什么法律!当法轮功学员拒绝去派出所时,他们又哄骗说,去了说清楚就回来。法轮功学员要求通知家人时,李姓警察说:要12小时之后才能通知。

到阳城派出所后,派出所警察先后要求采集指纹、血样、体检。法轮功学员质疑时,警察说:来这都是这个程序,不同意就强制。陈姓警察以询问诉江为幌子,用诱骗的方式,了解法轮功学员的修炼及家人情况,还说是必须的内容。

最终,将两名法轮功学员在未签字的情况下,被强行送到滨海公安局拘留所(牛庄),以“利用×教”的名义行政拘留5天。

十一月二十二日,肖彦莉和王秀莲从拘留所回家。

十一月二十四日,单位又通知肖彦莉的丈夫(电厂职工)去接受诉江“口头传唤”。给家人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

山东胜利油田现河采油厂集输大队王岗注水队职工,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上午8点左右,张玉珍因诉江被非法拘留,7天后回单位。单位领导不让张玉珍讲真相和被迫害情况。她想,她不说也不行啊,要不同事们不但不理解也不明白真相,不要叫江泽民的谎言把他们拖入地狱,同时还想把被警察抄家抄走的师尊的法像、宝书和经文要回。于是他就写了份“告示”,主要内容是曝光邪党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暴利,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6日将“告示”贴在了单位点名室房门上。领导看后非常生气,在队上把她批了一顿,并且上报大队。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10点10分左右时,陈勇带三名警察到队上闯到张玉珍单位把她绑架至牛庄聚华派出所,四人摁着她进行强行采血,又把张玉珍拉到物探卫生所进行体检,当日下午16时20分,警察陈勇和三警察将她劫持到滨海拘留所,她在拘留所内绝食三天反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胜利油田张玉珍自述遭迫害经过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9/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20250.html#15128231012-68
山东东营滨南法轮功学员近期遭绑架情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27/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9724.html
迫害证据证词: